濁度計是測定水濁度的裝置。有散射光式、透射光式和透射散射光式等,統稱光學式濁度計。其原理為,當光線照射到液面上,入射光強、透射光強、散射光強相互之間比值和水樣濁度之間存在一定的相關關系,通過測定透射光強、散射光強和入射光強或透射光強與散射光強的比值來測定水樣的濁度。光學式濁度計有用于實驗室的,也有用于現場進行自動連續測定的。
濁度計的使用:
1.仔細檢查濁度標準板,如有灰塵、污漬,可用脫脂棉加乙醇、乙醚各半混合液擦凈,比色皿可用清潔劑或洗滌精清洗,然后用清水沖凈,兩個透光面擦干。儀器預熱10分鐘。
2.量程選擇鈕置“100”檔,在試樣槽后方緊靠右插入濁度標準板(有編號面朝左)。
3.拉桿推入,光路中不置入符何物體,調整“調零”旋鈕,使顯示讀數為“0”(空氣校零),拉桿拉出,濁度標準確性板置入光路,調整(校準)旋鈕使顯示讀數為濁度標準板出廠標定值——NTU,在此以后“校準”旋鈕不能再隨意變動,取出標準板。
4.量程“1”;“10”采用30mm比色皿。量程“100”采用5mm比色皿。5mm比色皿緊靠右插入。
5.在比色皿內放入無濁度水(約3/4高度),放入試樣槽前方,被測液入入試樣槽后方(大小比色皿均緊靠右側),推入拉桿,調節器節“零位”鈕使顯示數為0。拉出拉桿,樣品置入光路,顯示值即為被測液濁度值NTU。
6.測量中“量程”選擇鍵如需轉換,除選用不同比色皿外,無濁度水調零步驟須重復一次。
7.本儀器標準板出廠前已用標準液標定,如用戶需重新標定,只要用10FTU標準液和零濁度水逆向進行以上步驟,重新測定標定值。
濁度計注意:
在測量中比色皿兩通光路必須無任何臟點,二側面和底面無水漬。
測量中如使用舊比色皿盛樣品和入“0”水時,必須在樣品測試前,同時盛入“0”水
測量二只試樣杯的另位差(缸差),并在以后的樣品濁度測定值中作相應的修正。
如測定樣品少時,校零和樣品測定可使用同一比色皿,這樣無論是機關報舊比色皿都
不會帶進缸差,有利于測試數據的可靠,避免不必要的操作誤差。